六安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关于报送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的工作总结
六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六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Ⅱ级橙色预警的紧急通知》(六大气组〔2024〕2号)要求,自2024年1月10日起启动实施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Ⅱ级应急响应。我处高度重视,立即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一、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成立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由处分管领导任组长,处质量管理科具体负责督查实施。
二、2024年1月10日发布Ⅱ级橙色预警期间,我处要求各在建项目严格落实加密施工工地洒水频次、停止土方开挖外运及场内周转作业、停止易尘材料运入工地、停止装饰露天切割作业。根据道路积尘情况,适时延长道路清扫、冲洗保洁时间等控制措施。
三、督查整改项目如下,自1月10日-15日,对在建的六安农商行综合办公楼项目、莲香西路(天堂寨路-清源路)项目、响洪甸路(佛子岭西路-翠屏路)项目等3个项目进行集中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要求立行立改,确保各项治理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本次的重污染天气,处管各建筑项目施工、监理单位充分认识到大气污染形势严峻,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认真落实。重点工程大气污染防控总体情况良好,治理效果明显。
2024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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