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解读】聚焦项目移交接管“小切口” 服务城市建设发展“大民生”
——市重点处工程处党组成员、副主任龙正娅解读《六安市本级政府性投资市政基础设施及公共建筑工程项目移交接管的实施意见》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重点工程处发布时间:2024-12-11 2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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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市中心城区重点工程已完工项目移交难、移交慢已成为制约项目规范管理、及早发挥效益、安全投入运营的突出因素。20243月,市人大常委办《关于城区重点工程建设情况视察报告》指出,部分工程项目移交工作未严格执行《六安中心城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移交接管实施意见》相关规定,不同程度形成移交程序复杂、周期较长等问题。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六安市委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奋力推进六安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市重点工程处牢固树立“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城市建设理念,结合“健全中心城区重点工程项目移交工作机制”具体改革任务,聚焦项目移交接管“小切口”,修订移交接管实施意见,推动项目建设与管理顺利衔接,加快推进重点工程项目早建成、早移交、早投入使用,服务城市建设发展“大民生”。

立足问题症结,找准出发点。原《六安中心城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移交接管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系2012年制定,至今已发布12年。其部分条款与现行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不符,与现行实施主体、工作流程等存在冲突,无法保障移交接管工作顺利推进。市重点工程处针对问题症结,迅速启动《实施意见》修订工作。一是深入开展调研。深入调研已完工项目移交工作中存在的接管单位不明确、管辖范围不明确、移交接管验收标准不统一、实施意见执行难等实际问题并剖析原因,组织内设科室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原《实施意见》进行认真研究,确定修订方向、思路、框架及原则。二是充分征求意见。为保障修订制度科学有效,先后4轮征求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城管局等22家单位,以及金安、裕安、市开发区等政府(管委)意见,并在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先后收到意见建议60条,采纳23条,部分采纳5条。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重点与相关性较强的市城管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等部门就项目移交接管原则、接管单位职责及管辖范围、移交接管条件、移交接管程序等焦点内容开展多轮对接、会商、修改,充分吸收部门合理意见建议。三是依法依规审查。严格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规定,委托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重点对《实施意见》(修订稿)的制定权限、程序以及内容的逻辑性、严谨性等方面进行审查,并根据具体审查意见,对工作原则等内容进一步修改完善。

坚持闭环管理,把握切入点项目谋划、实施、管养单位各管一段,各环节沟通不畅,导致信息不对称、接管单位不明确、验收标准不一致、移交接管难等问题。市重点工程处作为项目实施单位,充分发挥承前启后的纽带作用。一是推动接管单位事前介入。积极呼吁谋划单位在开展项目谋划及前期工作时,应同步明确项目接管单位,建设单位、接管单位应参与前期工作并充分结合使用需要及后续管养提出合理意见建议,促进项目谋划、建设与管理各环节有序衔接。二是要求接管单位过程参与明确要求接管单位应参与项目施工阶段涉及重大事项变更、项目试运行方案制定、设备安装调试、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关键环节。通过提前介入、过程参与,使接管单位全面了解项目建设内容及关键环节,优化项目实施清单,进一步提高项目建设质效,形成建管合力。三是建设单位保障事后完善。按照“先验收后移交”“先移交后使用”原则,项目经竣工验收合格履行移交接管程序后,由建设单位提供应有保障措施。对园林绿化等有养护期要求的项目,养护期满且验收合格后履行移交接管手续;对缺陷责任期内,因施工原因导致的质量缺陷问题,由建设单位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履行保修责任。

突破移交困局,打通关键点《实施意见》的修订突出“三个聚焦”,突破接管单位不明确移交难、问题整改不及时移交慢、管养经费无保障不接管的困局:一是聚焦管辖范围,实现责任明晰。调整适用范围,结合部门职责及管辖范围,明确市本级政府性投资的各类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公共建筑工程项目接管单位及其职责,确保项目竣工验收后即可早使用、不扯皮。二是聚焦问题整改,实现快速移交。明确项目竣工验收中发现的问题,以及缺陷责任期内因施工原因导致的质量缺陷问题,由建设单位督促施工单位履行保修责任、限期整改完成,确保项目问题快整改、快移交。三是聚焦养护经费,实现有效管养。推动项目建设与管理工作有效衔接,明确移交接管项目养护费用纳入接管单位或归口部门年度经费预算,保障项目管养经费落实、管养到位。

加强协同联动,抓好着力点。《实施意见》修订稿充分体现了相关部门在中心城区重点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协同联动、形成合力。一是部门全周期参与。通过接管单位、建设单位参与项目谋划、前期工作,接管单位参与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及竣工验收,促进项目谋划单位、建设单位与接管单位实时沟通,打破信息“壁垒”,真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统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三大环节”指示精神二是程序全方面精简。根据《建设工程基本建设程序》,结合以往项目移交工作实际,组织各行业主管部门(谋划单位)、接管单位共同对项目移交接管程序进行精简优化,进一步规范程序,提升效率。三是服务全过程保障。项目移交后,由建设单位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执行质量保证金管理制度,切实履行工程质量保修责任,积极配合接管单位做好项目管养工作,推动项目建设、管养衔接一体,真正形成城市建设发展“一盘棋”的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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