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市重点工程建筑工地施工现场围挡设置的通知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重点工程处发布时间:2016-04-2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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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各科室,各在建项目施工、监理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市重点工程建筑工地施工现场围挡设置管理,规范施工现场围挡(围墙)样式、尺寸、材料、悬挂内容等要求,落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各项工作任务。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等有关规定,现将市重点工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围挡设置规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建项目施工现场四周应设置连续、封闭的围墙,封闭管理执行JGJ59-2011标准。砖砌体强度等级为MU7.5,采用M5混合砂浆砌筑,墙体表面采用1:2水泥砂浆抹面厚2cm。沿着施工区域外侧围墙表面在抹灰外进行刮外墙腻子,然后涂刷外墙乳胶漆(白色)。围墙基础埋深暂定80cm,基底承载力特征值fak≥80Kpa,且应坐落在原状土上;若实际开挖后发现基底为后期松散填土,则需翻挖后重新夯压处理,压实系数λc≥0.94。围墙厚度为40cm,每30m左右设置一双柱,柱间留缝隙2cm。(详见附件1)

二、道路、桥梁等项目的施工现场围挡可以连续设置,也可以按工程进度分段设置,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围挡材料采用双面泡沫夹芯板(详见附件2);工期一年以上,或在市区主要路段的,围挡采用砖砌围墙,具体参照公建项目施工围墙设计要求。特殊情况不能进行围挡的,在工程险要处采取隔离措施,并应当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三、施工现场门楼设置为定制轻钢结构门头标牌,门头灯箱字体为蓝色,项目名称为大号字体,承建单位为小号字体。围墙大门立柱采取砖砌体加混凝土芯柱型式,芯柱采用C25混凝土加构造钢筋,砖砌体采用MU7.5砖及1:2水泥砂浆砌筑,芯柱混凝土为待砌筑完毕后浇筑。

四、施工现场围挡(围墙)除悬挂五牌一图外,其余围挡均按要求张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梦及“讲文明树新风”等公益广告,不得张贴商业广告及其他与施工管理无关的内容。公益宣传内容由市重点局审核把关,宣传内容下署六安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宣。

五、工地开工前应设置好围挡(围墙),围挡(围墙)应按规范施工,结构安全应由施工单位负责,将施工现场围挡(围墙)、道路硬化、洗车设施配备纳入开工条件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办理安全监督登记等工程手续。

六、市重点工程施工现场围挡(围墙),应集景观性、观赏性、艺术性为一体。如逢国家、省、市重大宣传活动,施工单位要根据市重点局统一安排,及时调整、更换公益广告数量、尺寸及内容。

  

 

                               2016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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