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预案】六安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重点工程处发布时间:2020-12-12 10:20
字号:

六安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切实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不断增强应对突发事件能力,规范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有效预防、控制各种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更好地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结合我处职能等具体情况,特制订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此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是针对建筑工程在竣工验收前的施工全过程中所发生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主要是指在建筑施工现场和民工生活区发生的因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基坑塌陷、施工暂设及其它物体坍塌、食物中毒、有害气体中毒、火灾、水灾等造成的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

二、总体要求

按照“强化意识,预防为主,加强管理,重点防控,快速反应,及时控制”的方针,遵循团结协作和局部服从全局、下级服从上级的工作原则,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做到责任到位、指挥到位、任务到位、措施到位,确保对突发事件快速反应、有效处置。

三、预防预警

(一) 重大危险源监控

对各工程项目部上报的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分级管理,建立重大危险源信息管理系统,并设置专门的管理人员,加强对重大危险源各类信息的动态管理。督促各施工企业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状况以及重要的设备设施进行定期检查、检测、检验,并做好记录。

(二)预警行动

在例行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中,要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对监督检查中发现重大危险源存在事故隐患,责令各项目相关负责人立即排除,督促相关施工企业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资金、责任人、期限等,整改期间要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在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施工队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暂时停工,防止事故发生。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局审查同意,方可恢复施工。

四、事件处置

(一)处置程序

1、启动预案

(1)发生一般事件时,按事件类别,报相应应急救援队队长,由救援队队长决定处置措施。

(2)发生突发事件时,迅速将事件上报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组长决定启动应急预案,并决定将相关情况报告市有关领导和市应急办等相关部门。

2、基本应急

(1)发生一般事件:相应应急救援队队长携成员赶赴现场,开展事件处置工作。

(2)发生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组长和相关领导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与市、区有关部门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维护好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地区治安秩序,做好交通保障、人员疏散、群众安置等各项工作,尽全力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扩大。及时掌握并跟踪事件的进展情况,随时向市应急办报告。一旦发现事态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有可能超出自身的控制能力,立即上报市有关领导和市应急办,请求市应急办帮助协调其他应急资源参与处置工作。

3、后期处置

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应对处置工作进行总结,分析事件发生的原因,总结处置工作的经验与不足,进一步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并对应急工作中表现出色和未尽职责的人员分别给予表彰和处理。

(二)信息报送

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接突发事件报告后,按照领导小组的指示,分别电话报告市有关领导和应急办,并于2小时内将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事件处置过程中,要随时整理事件进展情况,报请领导小组组长同意后报市领导和市应急办等有关部门;事件全部处理完毕后,参加事件处置工作的人员将处理情况以书面报告的形式报告领导小组,并按照领导小组指示向市有关领导、市应急办等有关部门报送。

(三)保障措施

1、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成员要随时保证通讯系统畅通,便于及时、准确掌握信息,上传下达指令。全体救援队员要做到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始终保持通讯处于良好状态。

2、对全处干部、职工要经常性开展突发事件应急教育,进一步加强防患意识,有针对性的进行有关内容的演练,不断提高全体人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对可预见易发生的突发事件,根据此预案制定出具体专业处置方案,如施工现场安全等专业处置方案。

4、做好值班等日常工作,保证遇有突发事件时。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5、有关人员、物资、车辆要随时处于可调度的状态,确保遇有突发事件可及时赶往现场。

文件下载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点击“我要问”在线咨询,也可以拨打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或者拨打市长热线:0564-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