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19046
违约责任通知书
五洋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承建的新城二路桥10kv线路工程及寿春西路10kv杆线迁移工程,在整个施工过程中,现场施工组织不力,工程进度滞后,造成延期竣工。根据施工合同通用及专用合同条款第7.5.2条关于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规定,对你单位处违约金壹仟陆佰元(¥1600.00元)。
2019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