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责任通知书(2021008)
编号:2021008
违约责任通知书
安徽益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我处在2021年5月23日的日常巡查中,发现你公司承建的青年路道路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混乱,人员机械调度不力,且投标项目经理未到岗履职。根据合同条款3.2.2约定,你公司须支付违约金共计壹仟元(¥1000.00元)。
望你公司今后加强对施工现场的调度和管理,确保投标项目管理人员到岗履职。若再次出现上述情况,我局将依据合同约定,采取更加严厉的处罚措施。
2021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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