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责任通知书 (2022002)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市重点工程处发布时间:2022-01-18 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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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2022002

违约责任通知书

 

安徽省路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月17日,我处对你公司承建的皋城路下穿长安北路道路工程进行日常巡查,发现现场存在安全隐患较多,且未能按要求及时消除,如工地围挡未完全封闭;施工现场出入口未设专人管理;雨水沟槽、检查井以及桥梁承台基坑防护不到位等。现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22.5.3条等相关约定,对你公司处以违约金壹万元整(¥:10000元)。

望你公司进一步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按要求整改落实,及时消除现场安全隐患。若再次出现上述情况,我处将依据合同约定,采取更加严厉的处罚措施。

特此通知。                

2022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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