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责任通知书(2022012)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市重点工程处发布时间:2022-05-06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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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2022012

违约责任通知书

裕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青桐路道路工程于2022年4月27日复工,我处近期在现场检查时发现你公司中标承建的青桐路项目经理胡万胜、技术负责人周荣华均不在岗履约,未履行请假手续且不能说明未到岗履约原因。依据施工合同专用条款第3.2.1条规定,项目经理第一次离岗按中标价的0.1%支付违约金;按施工合同专用条款第3.3.5条规定,技术负责人第一次离岗按中标价的0.05%支付违约金。对你公司两项合计处违约金肆万伍仟捌佰伍拾(¥45850元)。请你公司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等项目管理人员到岗履约,加强项目管理,确保该工程顺利实施。

 

 

2022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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