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责任通知书(2023003)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市重点工程处发布时间:2023-04-10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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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2023003

违约责任通知书

 

安徽山湖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2023年4月8日,我处在日常巡查中发现,你公司承建的齐云东路(解放南路--紫荆路)道路工程,未严格对照交底内容,进行充分物探的前提下进行开挖施工,造成供水管道被破坏。由于项目附近住宅小区、学校较多,社会影响恶劣。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专用合同条款第21.7条相关约定,经研究,对你公司处以违约金壹万元整(¥:10000元)。

请你公司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现场管理,对存在的问题按要求整改落实,确保工程满足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要求,加快工程施工进度,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若再次出现类似问题,我处将依据合同约定,采取更加严厉的处罚措施,同时约谈你公司主要负责人。

特此通知。

 

2023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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