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责任通知书(2024002)
安徽恒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5日,我处在日常巡查中发现,你公司监理的南华路上跨G312及接线工程,现场管理较混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未到岗履职,质量安全、扬尘防治、文明施工意识不强,如现场苗木移植不规范,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部分裸露土和建筑垃圾未覆盖到位,未及时洒水抑尘等。根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专用合同条款第9.1(2)条等相关约定,经研究,对你公司处以警告处理。
请你公司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现场监督,对存在的问题按要求督促落实;同时,加快工程施工进度,确保工程质量,满足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要求。若一周内现场问题仍未整改,我处将依据合同约定,采取更加严厉的处罚措施,同时将违约线索移交所属地市的住建局、公管局依法依规处理。
特此通知。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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