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江南阳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鉴于你单位在佛子岭西路跨凤凰河桥及接线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过程中错项数额较大,经结算审核单位认定工程量清单错项金额为3582327.73元。根据《六安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机构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要求你单位缴纳违约金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并对你单位记2分。
特此通知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