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公告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市重点工程处发布时间:2023-07-17 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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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三巡察组于7月17日至8月25日对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党组开展巡察“回头看”暨城市绿化工程领域专项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信访受理对象

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其他市管干部。

二、巡察内容

按照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政治监督的要求,结合单位的特点和规律,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聚焦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窗口,设置邮政信箱、举报信箱、电子邮箱,开通信访举报电话、手机,受理群众来信来访。

(一)信访接待窗口: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308室;

(二)邮政信箱:六安市佛子岭路126号市监委业务用房市委第三巡察组;

(三)意见信箱:共2个,分别设于市城建档案馆一楼大门西北侧和市重点工程处二楼大门东北侧;

(四)电子邮箱:laswd3xcz@163.com;

(五)专门值班手机:13329198650(只接收短信)。

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巡察期间工作日上班时间,截止时间为8月14日。

根据有关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有关单位或部门认真处理。



市委第三巡察组    

2023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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