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2023年公共服务清单调整情况公示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市重点工程处发布时间:2023-11-24 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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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经市委编办审定,省委编办、市司法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分别审核审查,因我处无许可清单、权责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项目,现将我处2023年调整后的公共服务清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4日至2023年11月30日,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3年11月30日前将意见反馈我处。

联 系 人:常乐乐;联系电话:0564-3953977;电子邮箱:272558612@qq.com。

2023年公共服务清单(市重点处)11.8.xlsx
    清单确认函(市重点处).pdf
     

        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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