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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信息公开 > 市重点工程处信息公开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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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安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3 信息来源: 市重点工程处 阅读次数: 字号: 【大  中  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相关规定,结合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及工作实际,六安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编制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六安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信息公开平台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六安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联系(地址:六安市佛子岭中路134号;邮编237000;联系电话:0564-3953977)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市重点工程处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关于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部署精神,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工作部署安排,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工作原则,结合建设城区重点工程的工作职责,推动重点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5年度,市重点工程处公开了工作动态、公示公告、重点工程项目展示、财政预决算等重点工程领域相关内容,2025年网站发布政务资讯214条、政务信息164条。紧紧围绕重点工程建设,深化项目建设信息全面公开,通过门户网站、网络新媒体等平台主动及时发布重点工程招投标信息、重大节点进展、质量安全检查、施工竣工、监督保障等信息,深入推进管理、服务、结果全面公开。完成了年度各项工作任务,为加快重点工程建设、提升城市服务功能,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依申请公开。2025年,市重点工程处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精神,在市政务公开办的工作指导下,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各项工作要求。根据工作需要和领导分工调整,进一步调整了市重点工程处政府网站和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严格落实“三审”制度,推进任务落实。常态化开展公开信息自查核验工作,重点排查涉敏内容、信息失真、表述错误等问题,确保公开信息真实准确、安全合规。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加强线上公开平台运营管理,持续优化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主动及时更新重点工程建设领域各类信息;2025年处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090篇,通过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办结353  件。主动回应关切,针对社会关注度高的交通导改、施工噪音扬尘防治等问题,通过多种途径发布公告,邀请群众代表参观等方式,主动释疑解惑,争取理解支持。今年以来上线政风行风热线2次,召开重点工程项目推进情况新闻发布会1次,组织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1次。

      (五)监督保障。将政务公开与各项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健全分级责任落实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任务细化分解至所有相关业务科室,形成“综合科牵头协调、业务科室各负其责、全员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积极组织并参加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定期进行政务公开业务交流;结合第三方专业培训机构检查的工作提示,按季度做好全处政务公开工作的整改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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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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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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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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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上年度存在问题整改情况。市重点工程处针对上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紧抓工作调度、细化工作举措、强力推动整改到位,针对“重点工程项目参建企业相关文件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及时”问题,通过优化工作流程,建立“及时采集、当日审核、次日发布”的快速响应模式,确保涉企相关文件信息及时公开。针对“科室协调配合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还需要进一步优化”和“政务公开整体工作质效上还需要加强”问题,年初印发《六安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2025年度政务公开责任分解》,明确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内容要求、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形成责任明确、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组织全处政务公开培训,加强全处干部职工公开意识,强化技术知识储备和实践运用能力,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

      (二)主要存在问题。2025年市重点工程处深化工作落实,紧抓工作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高标准、严要求,还存在项目建设全生命周期公开内容不够充实;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收集、回应效率需提高;具体经办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需要加强等问题。

      (三)下一步改进举措。下一步,我处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全力做好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一是根据职能情况,要求各科室准确、及时和全面报送项目建设动态,积极展示重点工程形象,重点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在建工程项目,特别是加大交通导改、工程形象与进展、群众关切、竣工验收等环节的信息公开力度;二是加强政务公开专业学习主动性,强化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建设,提升信息公开的广度与深度,提升服务水平;三是进一步强化栏目信息发布管理,严格对照第三方检查反馈问题清单,认真梳理,做到全面自查整改,保证政务信息发布规范性、及时性和科学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026年1月23日


      六安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六安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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